寄件前注意事項
【最新公告】服務說明及配送地區

  • 受疫情及航班影響,自本(109)年2月19日起暫停收寄寄往:美國離島 (夏威夷、關島、其他美國屬地),恢復正常收寄日期另行通知。若物流中心收到上述目的地包裹,將於1~2個工作天內安排專人與您聯絡退件事宜,相關費用由寄件方承擔。
我要寄件
服務條款
服務價格/包裝規格
各地重量及材積重對應運費如下:
東南亞
重量及材積重 ≦ 5KG 越南 印尼 菲律賓
價格 1,359元 1,249元 734元
馬來西亞
重量 1Kg 1.5Kg 2Kg 2.5Kg 3Kg 3.5Kg 4Kg 4.5Kg 5Kg
西馬 339元 439元 539元 639元 739元 839元 939元 1,039元 1,139元
東馬 369元 479元 589元 699元 809元 919元 1,029元 1,139元 1,249元
新加坡
重量 1Kg 1.5Kg 2Kg 2.5Kg 3Kg 3.5Kg 4Kg 4.5Kg 5Kg
價格 359元 459元 559元 659元 759元 859元 959元 1,059元 1,159元
香港
重量 1Kg 1.5Kg 2Kg 2.5Kg 3Kg 3.5Kg 4Kg 4.5Kg 5Kg
價格 239元 309元 379元 449元 519元 589元 659元 729元 799元
  大陸(不含香港、澳門) 日本、澳大利亞 美國、加拿大
重量及材積重≦1.5kg 339元 759元 999元
重量及材積重≦3kg 暫未提供此服務 999元 1,399元
✽材積重(公斤)=長x寬x高(公分)÷6000。
  • 重量及材積重需≦支付額之公斤限制。
  • 且包裹最長邊 ≦ 45公分;長+寬+高 合計 ≦ 105公分。
  • 包材說明:
    1.自備包材:包裝完整、上/下方平整且服務單可完整平貼(服務單尺寸為26*14公分)。

    2.使用門市販售專用包材:交貨便寄件紙箱及交貨便寄件專用袋。
  • 不符合允收標準範例說明如下:
不得寄送

為了能盡快將包裹送達指定國家,本服務採用空運方式配送,因此請您務必確認,包裹內容物不含下列這些種類。

  • 禁運品詳列如下:
    (1) 不合服務條款(超過材積限制、併箱寄送或超出重量限制等)或其相關規則之委託申請;
    (2) 寄件者未按規定提供服務單者;
    (3) 未按貨品之性質、重量、容積等做妥適之包裝者(商品於包裝時放置足夠的緩衝材,讓每個單位商品保持不晃動);
    (4) 寄件者要求額外之負擔者,如指定溫度、溼度、方向等;
    (5) 依政府法令禁止寄送之物品(含但不限於郵政法);如各種仿冒品及侵權產品;
    (6) 貨品為下列物品時:
      i.槍炮彈藥刀劍類等危險、違禁物品;
      ii.運送人特別規定拒絕受理之貨品,如下:
    (A) 依貨物性質區分
      a.現金、票據、股票等有價證券、展演會票券、禮券或珠寶、古董、藝術品、貴金屬等貴重物;
      b.信用卡、提款卡、標單或類似物品;
      c.遺骨、牌位、佛像等;
      d.動、植物類;及活體動物類;
      e.證件類:諸如准考證、護照、機票類等;
      f.不能再複製之圖、稿、卡帶、磁碟、重要文件或其他同性質之物品等;
      g.煙火、油品、瓦斯瓶、稀釋劑等易燃、揮發、腐蝕性物品、液體;
      h.有毒性物品、氣體、易爆炸、放射性物品、汽機車蓄電池(電瓶);
      i.具危險性、危害人體、環境或有違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等之物品;
      j.個人藥品、中藥、草藥;
      k.生鮮蔬果魚肉食品、低溫或需恆溫控制商品;
      l.易碎品,例如玻璃製品、線香、瓷器、玉器、瓷磚等;
      m.精密儀器:3C產品、家電、特殊功能之儀器、GPS等;
      n.明信片、郵簡、信函;
      o.其他經運送人認定無法受理之物品;
      p.金門地區豬肉製品不得寄件
    倘因統一超商門市人員人員未發現上述情形而導致物品毀損,統一超商不負擔賠償。反之,如物品導致統一超商門市人員人員受到損害,將主張損害賠償責任。
    (B) 依貨物價格區分
      a.託運貨品價值超過新台幣4仟元者。
    (C) 寄送物品保存期限或有效期限少於7天者,恕無法受理寄送;如因寄送導致價值減損,統一超商不負賠償責任。

註1:禁寄物品種類繁多,寄件前請確實確認包裹內容物是否符合配送條件;各地禁寄物品種類繁多,依各國法律之規定,如有疑慮,請洽詢寄達國海關。

註2: 寄件商品不符合「7-ELEVEN ibon 國際交貨便」之寄貨規則,一經發現將通知寄件者並予以退運;退運作業將委託郵局或物流業者處理,退運費用包括自門市端收件後之國內往返費用由寄件者負擔,並自寄件者繳納之寄件費用中扣除,若有餘額將予退還。

各地運費退還規則如下:

  大陸(不含香港、澳門) 日本、澳大利亞 美國、加拿大 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 越南、印尼、菲律賓
包裹重量或材積重超過支付額之公斤限制 扣除160元後退還運費 扣除250元後退還運費 扣除270元後退還運費 扣除240元後退還運費
包裹內含飛航禁運品 扣除310元後退還運費 扣除410元後退還運費 扣除870元後退還運費 扣除540元後退還運費
包裹內含非法違禁品 不退回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