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凍交貨便–取貨不付款
【防詐騙提醒】
請大家留意來路不明包裹,領取時請再三確認個人訂貨資料,避免受騙上當。
超商安心取上線嚕! 詳情請見說明:
https://www.7-11.com.tw/service/accept.aspx#section6
【公告】
-
【冷凍交貨便夏日慶】寄件優惠價99元,活動時間:2022/07/13~2022/07/31;須於門市另購【冷凍交貨便寄件紙箱】方可寄件;S60紙箱售價12元、S90紙箱售價20元。
-
詳細服務辦法及價格調整依本公司公告為主。凡使用本服務,即視同承認及接受本服務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本公司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服務或優惠活動之權利,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之相關公告辦理;本公司保留最終解釋及決定權利。
服務內容
-
「冷凍交貨便」服務內容及價格
- 本店寄貨,他店取貨;本島寄件後約3~4天送達指定門市(實際依物流作業時間為準) ;離島包裹約4~5天送達指定門市(實際依物流作業時間為準),離島交通受天候影響大,以實際配送作業為準,不保證到貨時效。
-
本島服務:價格200元(含税),服務費優惠期間將視作業情況調整價格,統一超商將於活動預計終止日前30日於(官網、APP或門市POP)公告,再請特別留意(官網、APP或門市POP)公告。寄件須另購買冷凍專用箱方可使用本服務。
可至7-ELEVEN電子地圖查詢冷凍交貨便服務門市
- 離島服務:5/15起新增澎湖地區(排除七美、望安門市)、其他離島無導入
-
純取貨優惠價129元、取貨付款134元 ,活動期間:即日起~2024/10/31
-
理賠
- 配送過程若商品破損或遺失,新台幣2,000元(含稅)為賠償責任之上限(含原寄貨費用)
- 寄件者未依規範使用專用箱或包裝不當造成破損或寄送禁運品項恕不賠償。
寄件及取件重要須知
- 寄件:請填寫寄件者及取件者「與證件相符之真實姓名」, 以確保雙方權益。
-
服務單黏貼方式:
(1) ibon機台列印服務單標籤貼紙,請實黏於專用箱服務單貼處。
(2) 網頁版其他印表機印出之服務單,請向門市索取服務單透明單袋,放入後實黏於專用箱服務單黏貼處。
-
取件:
取件(付款包裹):取件者需告知店員真實姓名&手機末三碼,並完成付款即可領取商品。
取件(0元包裹):取件者需告知店員真實姓名&手機末三碼,並「出示與貨品上取件者姓名相符且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於單據上「簽名」後方可領取商品。
(1) 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軍人證、護照、健保卡、居留證、識別證、學生證
(2) 為確保雙方權益,若取件者未出示證件或拒絕簽名,門市將無法提供取件服務
- 完成寄件/取件交易後,恕無法取消寄件、退款、或退回貨品;寄件者寄件後無法要求提前退回貨品。
-
收件範圍如下(若不符者門市將無法提供收件服務):
-
包材:須使用門市販售專用包材【冷凍交貨便寄件紙箱】,提供包裹尺寸60公分(27cm*20cm*13cm)、80公分(35cm*25cm*20cm)、90公分(35cm*30cm*25cm)可選擇購買使用。
- 重量:重量 ≦ 10Kg
- 冷凍包裹須預冷12小時至冷凍狀態,且確認未漏水。
-
包裝:
(1) 不合服務條款(未使用專用箱、原箱未密合凸起、未依原箱折合後三邊尺寸、併箱寄送或超出重量限制等)或其相關規則之委託申請;
(2) 寄件者未按規定提供服務單者;
(3) 未按貨品之性質、重量、容積等做妥適之包裝者(商品於包裝時放置足夠的緩衝材,讓每個單位商品保持不晃動);
(4) 寄件者要求額外之負擔者,如指定溼度、方向等;
(5) 依政府法令禁止寄送之物品(包含但不限於郵政法);
(6) 禁運品如下:
i.槍炮彈藥刀劍類等危險、違禁物品;
ii. 物流中心之運送人特別規定拒絕受理之商品,如下:
(A) 依商品性質區分
a. 現金、票據、股票等有價證券、展演會票券、禮券或珠寶、古董、藝術品、貴金屬等貴重物;
b. 信用卡、提款卡、標單或類似物品;
c. 遺骨、牌位、佛像等;
d. 動、植物類,包含但不限於貓、狗、鳥類、爬蟲、魚類、植物( 如盆栽、種苗、切花、水耕等)等。
e. 證件類:諸如准考證、護照、機票類等;
f. 不能再複製之圖、稿、卡帶、磁碟、重要文件或其他同性質之物品等;
g. 煙火、油品、瓦斯瓶、稀釋劑等易燃、揮發、腐蝕性物品、液體;
h. 有毒性物品、氣體、易爆炸、放射性物品、汽機車蓄電池(電瓶);
i. 具危險性、危害人體、環境或有違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等之物品;
j. 個人藥品、中藥、草藥;
k. 蛋糕、冰品等產品;
l. 易碎品,例如玻璃製品、線香、瓷器、玉器、瓷磚等;
m. 精密儀器:3C產品、家電、特殊功能之儀器、GPS等;
n. 其他經運送人認定無法受理之商品;
倘因統一超商門市或物流中心人員未發現上述情形而導致商品毀損,統一超商不負擔賠償。反之,如物品導致統一超商門市或物流中心人員受到損害,將向寄件者主張損害賠償責任。
(B) 依商品價格區分
a.託運商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仟元者。
(C)自寄件日當日起算,在三十日內即容易變質、腐壞、損毀及功能喪失等貨品(即保存期限 三十日內(含)會腐敗之貨品,不予賠償。)包括但不限於母奶…等物品。
寄件者於統一超商門市完成寄貨後,應索取、並妥善保管相關單據。
- 因物流中心之運送人於下列事由所引起貨品之遺失、毀損、遲延送達等損失時,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 貨品之缺陷、自然之耗損所致者;
- 因貨品之性質所引起之起火、爆炸、發霉、腐壞、變色、生銹等諸如此類之事由;
- 因罷工、怠工、社會運動事件或刑事案件所致者;
- 不可歸責於運送人所引起之火災;
- 因無法預知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機關之決定所致之交通阻礙;
- 因地震、海嘯、大水、暴風雨、山崩等諸如此類之天災所致者;
- 因法令或公權力執行所致之停止運送、拆封、沒收、查封、或交付第三人者。
- 因本服務作業或系統之障礙或故障,而延誤當日出貨,造成出貨量之積壓時,出貨量分配方式可能依統一超商之協議結果進行調整,統一超商均不負任何違約及延遲責任。
- 寄件者使用本服務寄貨後,如發生取件者或寄件者所指定之超商門市關店或轉店等情形,將以簡訊或MAIL通知取件者或寄件者重新選擇超商門市,取件者或寄件者於四日內重新選擇超商門市,完成重新選擇門市後,商品將繼續配送流程。 前項情形,如取件者或寄件者逾期未重新選擇超商門市,則依下列方式處理:
- 如取件者未於四日內重新選擇取貨之超商門市,則該商品將退回至寄件者原寄件之超商門市,並依退回商品之處理程序辦理。
- 如寄件者未於四日內重新選擇領取退回商品之門市,該商品將退回超商物流中心,並自送達超商物流中心之日起算,留置於超商物流中心四日,寄件者應自費向超商物流中心領取貨品,由超商物流中心以宅配方式將退回商品寄送予寄件者,如寄件者未於四日內向超商物流中心領取退回商品,即視同寄件者拋棄取回退回商品之權利,超商物流中心並得將該商品丟棄,因此所生之費用由寄件者負擔。
- 貨品送達時間會依每日物流排程或交通狀況略有差異,本服務無提供延遲到店賠償。
客服聯絡‐ibon寄件 & OPEN POINT APP寄件
- 客服電話:市話直撥412-8383,手機撥打需加02。
- 客服信箱:ibon@upcc.com.tw
-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六, 09:00~18:00
- 官方line帳號:@915mojjo
- 接獲客服通知,因特殊原因需轉換取件門市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