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店取件 –冷藏取貨不付款
寄件小叮嚀
【防詐騙提醒】
請大家留意來路不明包裹,領取時請再三確認個人訂貨資料,避免受騙上當。
【公告】
  1. 優惠期間將視作業情況調整價格,統一超商將於活動預計終止日前30日於(官網、APP或門市POP)公告,再請特別留意(官網、APP或門市POP)公告。
  2. 詳細服務辦法及價格調整依本公司公告為主。凡使用本服務,即視同承認及接受本服務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本公司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服務或優惠活動之權利,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之相關公告辦理;本公司保留最終解釋及決定權利。
原店取件-冷藏取貨不付款-單筆寄件
原店取件-冷藏取貨不付款-批次匯入訂單
服務內容
  • 「原店取件」服務內容及價格
    1. 本店寄貨,本店取貨
    2. 冷藏價格45元,今天寄件,今日可取件
    3. 優惠期間將視作業情況調整價格,統一超商將於活動預計終止日前30日於(官網、APP或門市POP)公告,再請特別留意(官網、APP或門市POP)公告。;離島不提供交貨便120cm寄件服務
  • 貼心服務
    1. 寄件
      (1)於家中列印寄件服務單。
      (2)也可透過ibon機台多筆列印寄件服務單。
    2. 到店簡訊提醒
      簡訊內容包含取件條碼資訊,請勿截圖或傳送他人。
      (若您使用電信公司拒收商務廣告簡訊之服務或長時間未開機將無法接收通知簡訊)
  • 理賠
    1. 若商品破損或遺失, 賠償上限以2,000元/件為上限
      (寄件者包裝不當造成破損或寄送禁運品項恕不賠償)。
寄件及取件重要須知
  • 寄件:寄件人要號後,需於要號日+1日寄件,逾期號碼立即失效,須重新取得新的交寄號碼。
  • 取件:依據簡訊內容進行輸入資訊後,取得取貨條碼後,至門市櫃台領取商品。
  • 完成寄件/取件交易後,恕無法取消寄件、退款、或退回貨品;寄件者寄件後無法要求提前退回貨品。
  • 收件範圍如下(若不符者門市將無法提供收件服務):
    1. 材積:材積最長邊≦ 45cm;長+寬+高 合計 ≦105cm;重量 ≦ 10kg
    2. 包裝:
      ✱ 門市無提供包裝服務,請自行包裝
      ✱ 自備包材並完整包裝(貨品不外露)
      ✱ 為確保品質,不得將多箱貨品以任何形式綑綁為一箱
    3. 禁運品項:
      • (1) 不合服務條款(超過材積限制、併箱寄送或超出重量限制等)或其相關規則之委託申請
      • (2) 寄件者未按規定提供服務單者
      • (3) 未按貨品之性質、重量、容積等做妥適之包裝者(商品於包裝時放置足夠的緩衝材,讓每個單位商品保持不晃動)
      • (4) 寄件者要求額外之負擔者,如指定溫度、溼度、方向等
      • (5) 依政府法令禁止寄送之物品(含但不限於郵政法);如各種仿冒品及侵權產品
      • (6) 貨品為下列物品時:
        • 槍炮彈藥刀劍類等危險、違禁物品
        • 運送人特別規定拒絕受理之貨品,如下:
          • (A) 依貨物性質區分
            • 現金、票據、股票等有價證券、展演會票券、禮券或珠寶、古董、藝術品、貴金屬等貴重物
            • 信用卡、提款卡、標單或類似物品
            • 遺骨、牌位、佛像等
            • 動、植物類;及活體動物類
            • 證件類:諸如准考證、護照、機票類等
            • 不能再複製之圖、稿、卡帶、磁碟、重要文件或其他同性質之物品等
            • 煙火、油品、瓦斯瓶、稀釋劑等易燃、揮發、腐蝕性物品、液體
            • 有毒性物品、氣體、易爆炸、放射性物品、汽機車蓄電池(電瓶)
            • 具危險性、危害人體、環境或有違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等之物品
            • 個人藥品、中藥、草藥
            • 生鮮蔬果魚肉食品、低溫或需恆溫控制商品
            • 易碎品,例如玻璃製品、線香、瓷器、玉器、瓷磚等
            • 精密儀器:3C產品、家電、特殊功能之儀器、GPS等
            • 明信片、郵簡、信函
            • 其他經運送人認定無法受理之物品
            • 金門地區豬肉製品不得寄件
              倘因統一超商門市人員人員未發現上述情形而導致物品毀損,統一超商不負擔賠償。反之,如物品導致統一超商門市人員人員受到損害,將主張損害賠償責任。
          • (B) 依貨物價格區分
            a.託運貨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仟元者。
          • (C) 寄送物品保存期限或有效期限少於7天者,恕無法受理寄送;如因寄送導致價值減損,統一超商不負賠償責任。
    4. 與寄件包裝規範不符之範例圖片:
      不符合允收標準範例說明
    5. 寄件者若寄送活體動物、昆蟲、易腐壞商品或生鮮食品、對人身危害物等,經發現統一超商不負配送、保管及賠償責任,寄件者同意寄送物品將由物流中心逕為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拋棄、銷毀、遺失或送交相關得收受之單位處理等),寄件者同意拋棄所有權並不為任何主張。
    6. 寄件者未於期限內取回商品,留置於統一超商七日,即視同寄件者拋棄取回退回商品之權利,統一超商得將該商品丟棄,統一超商不負賠償責任。
  • 部分特殊門市(如台鐵門市、高鐵門市等)無提供交貨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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